各省級有關廳局,各市、義烏市質量技術監督局,有關企業:
《浙江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辦法》(浙政辦發〔2001〕40號)自頒布實施以來,對指導和規范我省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工作起到積極的作用。但2009年《食品安全法》出臺、《浙江省標準化管理條例》修訂以及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準委發布《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》(國質檢標聯〔2009〕84號)后,該《辦法》的部分條款與現行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已不相符合。為此,我局根據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,對該《辦法》進行了修訂。現請你們就《辦法》修訂的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,于6月12日前書面反饋至我局標準化處。
聯系人:陳雙斌,電話、傳真:0571-85024623,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222號,郵編:310013。
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
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